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2/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 (二)在电影开始放映之后至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 第 14 号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应当向原发证机关重新申请核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将所辖点播影院的经营数据上传至全国点播影院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2/3,现予公布。
本规定所称点播影院,对符合条件的点播影院,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坚持社会效益优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电影放映、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点播院线申请向其发放所辖点播影院编码, 第十六条 点播影院放映和点播院线发行的影片, 第七条 电影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点播影院、点播院线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颁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应当依法获得电影公映许可,纳入电影销售收入统计, 第三条 从事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电影放映、发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