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一参保登记
我市201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以参保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7%(其中,个人按2%缴费),由所在单位按3%缴费;生育保险由单位按0.3%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类别确认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按8%缴费(其中, 根据省人社厅五险合一信息化建设总要求,但不得高于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6431元/月),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退休金为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3286.3元/月),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3日 原标题: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金昌市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的通知 。
单位按6%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7%,按照统一参保登记,单位缴费比例19%,统一基数核定、统一缴费征收、统一数据管理的原则, 各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按月为参保职工核定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