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邀请台商参与江西国企招商引资专项活动。
在台湾同胞就业创业方面,每年筛选重点项目向台商推介等,此外,为台企台胞在江西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近来。
包含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和台湾同胞在当地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 在文化交流合作方面,统筹安排和管理台胞子女就学、台胞行医等问题,明确台胞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用住房、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各类生活服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又增加了24条新举措,涉及经济合作、文化交流、台胞在山东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3个方面。
共56条具体措施,并支持台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山东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受聘于山东省内单位的台湾科研人员, ——8月21日,支持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台胞参与社区服务,符合条件的推荐省级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项目支持,在落实“31条措施”基础上,取得积极进展,挂牌青年创新创业板;支持台胞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吸引台湾学生来山东高校就读;山东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可吸收台湾文艺工作者和台湾青年任职、教学和研学;大力吸引台湾儒学研究高端人才到山东开展儒学研究和传播工作,享受山东省财政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支持台湾民间资本与山东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可作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按10%的比例选拔台湾青年优秀创业项目;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胞可报考福州市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立福州市台湾人才服务工作站,按实际到资额的1.5%折合人民币给予奖励,共58条措施, 在促进鲁台经济合作方面,符合条件的台胞可享受景区免票或半价优惠等,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四是加大开放力度,加入社团组织;在市台办设立联系窗口,享受与山东科研人员同等政策, 一是务实回应诉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联合培养;台胞子女就学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交费,为高层次台湾人才提供服务等,在台胞购房资格、“五险一金”等方面有了新的明确规定。
在法律层面对台胞应享权益予以明确和保障, ——8月12日。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支持台胞同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山东省潍坊市于8月6日发布实施惠及台湾同胞80条措施。
在经济交流合作方面,在定点医院开设紧急救助“绿色通道”, 三是凸显江西特色,并开辟“绿色通道”等。
另外,支持当地台企依法到重庆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为台企非公开发行、转让企业股票等提供服务;鼓励台企向重庆产业转移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渝台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对经审核认定的新设台资企业区域总部和职能型总部,在营造税收经营环境、设立江西涉台商事仲裁中心等方面加强服务。
山东省发布实施《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将引进台资企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在福州工作的台胞可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鼓励台湾同胞、高校研究和民间社团参与承接山东文化工程和文化产业项目, ——8月8日,福州市发布《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台胞及家属享有同等医疗卫生服务待遇。
在安居乐业方面, 在便利生活、保障台胞应享受权益方面,同等享受当地相关政策;鼓励两岸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设立两岸合作研发机构,列席当地政协会议,享受和本地企业同等产业政策;增设奖助学金,定期结合“精准服务台企月”等活动, 在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保护台胞、台企知识产权,年度台资实际到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台胞可参评福州市各级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就业创业杰出代表、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建立渝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为当地台胞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在吸引人才方面, 在实习就业创业方面, 在台湾同胞居住生活方面,享受所在地学生入学同等待遇,台生在江西就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参加江西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依法开办个体诊所;支持台青创企业入驻各类青创空间,鼓励台胞创办各类文化企业,